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,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。
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5月18日,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开展“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”活动,党员、青年志愿者走进宝昌社区设点宣传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公司信访工作要求,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,5月17日,资源循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新悦广场社区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集团、生态公司关于信访月活动相关部署,5月16日上午,山东环保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权属公司瑞泰境美(山东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活动启动会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公司信访工作要求,5月13日上午,山东环发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启动会活动。
(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)
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,全面融合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,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理论成果、制度成果、实践成果,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。与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相比,主要有四个方面创新发展。
制定出台《条例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,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。